阿盟住房公积金中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 发布日期:2020-10-05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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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心主任责任清单
(一)加强研究部署
1、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中央、自治区、盟委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及时进行部署和安排。
2、定期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强化廉洁从政意识和法纪观念。
3、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每年不少于2次,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每年不少于2次,每年至少进行2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督查落实、专题调研,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主动履行领导责任
4、准确把握廉政建设状况,积极主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
5、及时听取重要案件查处情况,认真签批和处理重要信访举报,帮助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6、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不正之风、违法违纪案件和腐败问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三)加强监督指导
7、认真落实诫勉谈话制度,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及时提醒告诫。
8、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各科室、管理部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纠正。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6人次。
9、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支持相关科室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重要信访件亲自阅示、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四)高度重视廉政教育
10、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条规列入班子成员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活动,带头接受教育。
11、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活动,每年至少讲一堂廉政党课。
12、支持和参与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
(五)做清正廉洁的表率
13、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区盟配套规定和有关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
14、自觉接受监督,规范行使权力。
15、抓好班子、管好队伍。
16、严格要求自己,管好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17、每年盟纪委提交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二、班子成员责任清单
(一)主动履行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盟委以及本单位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年度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听取分管科室、包联管理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每年不少于4次
2.、对落实作风建设相关制度规定情况实施常态化督查,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与分管科室、包联管理部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每年不少于一次;指导检查督促分管科室、包联管理部落实工作任务每年不少于2次;将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及廉洁自律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或述职述廉报告内容。
3、协助主要领导深入推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加强廉政宣传教育,健全廉政制度建设,加大反腐力度。每年至少2次汇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4、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的不正之风、违法违纪案件和腐败问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二)加强监督检查
5、狠抓单位作风建设,配合班子成员抓好机关工作纪律的监督检查力度,制定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6、对党员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勤政廉政等方面存在苗头性问题的进行诫勉谈话。与分管科室、包联管理部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每年不少于一次。
7、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切实抓好职工廉洁自律工作。每年至少讲一堂廉政党课。
8、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度,抓好分管股室的思想工作和党风廉政工作,始终将廉政建设贯穿在业务工作中,同规划、同布置、同考核。每年至少进行2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督查落实、专题调研,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9.严肃查办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法案件,坚持依法执纪,严禁有案不查、瞒案不报、阻碍干扰查办案件工作。
(三)严格自身监管
10、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一岗双责”制度,严守组织人事纪律,抓好分管领域思想工作和党风廉政工作。
11、严格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个人收入申报、述职述廉、“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制度,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接受监督。
12、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将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及廉洁自律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或述职述廉报告内容。
13、.狠抓单位作风建设,配合班子成员抓好单位工作纪律的监督检查力度,制定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14、.本人不在企业兼职;不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15、每年向有关部门提交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三、科室、管理部负责人责任清单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盟委以及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要求,年度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专题部署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
2.、协助分管或包联领导深入推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加强廉政宣传教育,健全廉政制度建设,加大反腐力度。每年至少4次汇报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3、对党员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勤政廉政等方面存在苗头性问题的进行诫勉谈话。与下属工作人员廉政谈话每年不少于一次。
4、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切实抓好职工廉洁自律工作,严肃查处部门内的违纪违法案件,坚持依法执纪,严禁有案不查、瞒案不报、阻碍干扰查办案件工作。
5、配合分管或包联领导抓好部门工作纪律的监督检查力度,制定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6、.本人不在企业兼职;不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