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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一、事项名称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业务

二、办理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

3.《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4.《阿拉善盟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

三、办理条件

新成立的及尚未在住房公积金中心开户的行政、事业、企业、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进城务工农牧民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四、办理材料

1.法人身份证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4.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企业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单位情况表》;

6.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五、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办结

六、办理渠道

各服务网点柜台、住房公积金个人网厅

七、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休息)

八、办理时限

当日办结

九、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盟直属管理部:8596166    

阿左旗管理部:8226434     

阿右旗管理部:6024553

额济纳旗管理部:6522629

乌斯太管理部:8188366

吉兰泰管理部:8835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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