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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汇缴业务

一、事项名称

公积金汇缴业务

二、办理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

3.《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4.《阿拉善盟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

三、办理条件

1.汇缴之前需核定当月缴存职工人数(完成人员增减)及月缴存金额;2.单位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柜台或网厅办理当月汇缴。

四、办理材料

1. 住房公积金专管员有效身份证件;

2. 发生人员变更的还需,上传加盖单位印章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五、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办结

六、办理渠道

各服务网点柜台、住房公积金个人网厅

七、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休息)

八、办理时限

当日办结

九、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盟直属管理部:8596166    

阿左旗管理部:8226434     

阿右旗管理部:6024553

额济纳旗管理部:6522629

乌斯太管理部:8188366

吉兰泰管理部:8835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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