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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业务指南九】提取住房公积金部分偿还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或一次性结清本人或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一、事项名称

提取住房公积金部分偿还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或一次性结清本人或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业务

二、办理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标准》

3.《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4.《阿拉善盟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实施细则》

三、办理条件

1.借款在偿还期内;

2.提取人未给他人提供公积金贷款质押担保;

3.提取住房公积金部分偿还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或一次性结清本人或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业务。

四、办理材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部分偿还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2.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本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

五、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办结

六、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7:00,节假日休息)

七、办理时限

当日办结

八、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直属管理部驻阿拉善盟政务服务大厅:8596091

左旗管理部驻阿拉善盟政务服务大厅:8226676

右旗管理部驻阿右旗政务服务大厅:6028001

额济纳旗管理部驻额济纳旗政务服务大厅:6529226

乌斯太管理部驻乌斯太政务服务大厅:8118789

吉兰泰管理部:8835652

九、办理渠道

各服务网点柜台、蒙速办APP、手机公积金APP、住房公积金个人网厅。

十、收费情况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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