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业务指南十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变更业务
- 发布日期:2023-05-12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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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变更业务
二、办理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标准》
3.《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4.《阿拉善盟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实施细则》
三、办理条件
1.借款人还款状态正常;
2.变更后担保方式对剩余贷款本息能够足额担保。
四、办理材料
(一)更换为房产抵押
1.借款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抵押人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3.抵押房产《不动产登记证明》或《房屋产权证》原件。
(二)更换为保证人担保
1.借款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保证人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3.借款人变更担保方式前30日内的保证人个人征信报告。
(三)更换为住房公积金或定期存单质押担保
1.借款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质押人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3.定期存单及银行出具的定期存单止付通知书原件。
(四)更换为房产抵押组合住房公积金、定期存单质押担保
1.借款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抵押人及质押人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3.抵押房产《不动产登记证明》或《房屋产权证》原件;
4.定期存单及银行出具的定期存单止付通知书原件。
五、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办结
六、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节假日休息)
七、办理时限
十个工作日办结
八、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直属管理部驻阿拉善盟政务服务大厅:8596091
左旗管理部驻阿拉善盟政务服务大厅:8226676
右旗管理部驻阿右旗政务服务大厅:6028001
额济纳旗管理部驻额济纳旗政务服务大厅:6529226
乌斯太管理部驻乌斯太政务服务大厅:8118789
吉兰泰管理部:8835652
九、办理渠道
各服务网点柜台办理
十、收费情况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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