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日期:2025-03-20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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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盟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9月16日,阿拉善盟委第五巡察组对盟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了巡察。11月4日,盟委第五巡察组向盟住房公积金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认真贯彻落实盟委决策部署,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意见照单全收,诚恳接受。在收到巡察意见反馈后,第一时间召开主任办公会,深入分析反馈意见,梳理整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理清工作责任,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察整改的推进落实、督促检查。2024年12月12日召开盟委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入查摆问题原因,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明确工作任务,压实整改责任。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针对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0个具体问题,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并逐项进行剖析,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切实做到责任明晰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压实压紧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主体责任,确保整改任务扎实、有序、高效推进。
(三)加强监督检查,全程跟进督导。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盯牢阶段性目标、整改措施以及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反馈机制,实行清单化、台账化管理,加强对日常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定期汇报整改情况、整改进展,及时报告整改效果,做到完成一件、销号一件,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地,取得成效。
(四)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过程中,坚持举一反三,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找准问题产生的根源,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建章立制、强化监督管理、强化责任追究,持续巩固整改成果,不断完善管党治党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差距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不深入,以学促干能力不强。
一是理论学习见实效。领导班子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开展专题研讨,结合工作实际拟定有力有效的贯彻落实措施。二是监督考核提质效。健全完善学习计划及年度目标责任状,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注重理论学习与实践结合,全面抓好理论学习精准度。三是数字化发展工作有序推进。完成电子档案贯标建设、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对接、数据资产管理平台等20项数字化发展重点任务项目建议书、工作方案编制,召开数字化发展专题部署会,明确2025年数字化发展5项工作任务。四是数据治理初见成效。制定《阿拉善盟住房公积金数据治理工作方案》,完成业务系统1845条数据项梳理,建立数据资源目录,依托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平台、电子稽查工具开展数据治理工作,排查出256条疑点数据纳入白名单管理,完成293条问题数据整改,持续提升中心数据质量。五是数字化管理和服务水平有效提升。完成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监管平台数据共享接入工作,连通房产、公安、民政、不动产业务数据,实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高效办成一件事”;上线中心数字化稽核风控系统,增加业务合规性线上监管手段。六是档案管理水平显著提升。组织开展《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管理标准》专题学习培训,提升档案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七是修订《阿拉善盟住房公积金中心档案管理办法》。八是高效推动存量档案清理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管理标准〉的通知》,对1.17万册存量档案按照业务、贷款、财务进行规范整理。九是网络信息安全防护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增强。组织开展网络信息安全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培训和应急演练,并常态化坚持。十是业务系统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显著提升。完成政务云安全池接入,新增部署防火墙、网络入侵防御、数据库审计、堡垒机等安全设备和组件,解决了三级等保测评中发现的36项安全风险和隐患。
2.主线意识树得不牢,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聚焦聚力有差距。
一是深刻认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涵,夯实思想基础。组织开展集中学习、讲党课、主题党日活动12次,增进党员干部职工对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的认识、认同和归属。二是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扛牢政治责任。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融入目标考核要点、党建工作计划和党建工作要点同部署、同谋划、同检查、同落实,强化政治保障。三是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目标,促进交往交流交融。印发《三年宣传行动方案》,深入非公企业、农牧民、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重点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住房公积金政策8次,按照应缴尽缴的原则鼓励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提升少数民族群体的住房保障作用。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落差,网络阵地建设不够有力。
一是加强学习提升素养。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及时传达学习、研究贯彻,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党内法规文件,提升用党的创新理论观察新形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二是压实责任专题研究。将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一把手”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传达各级决策部署与工作要求,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及时排查整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本年度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2次。三是考核管理把准导向。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共性考核指标,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个性考核指标,制定《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发挥考核带动作用,确保各科室(营业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四是制定《阿拉善盟住房公积金中心舆情处置应急预案》。五是阵地建设树立导向。制定印发《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关于微信公众号和网站信息发布专题设置的通知》,开设意识形态宣传专栏,利用各类媒体及时发布重大事项与重点工作进度,全方位报道业务工作经验做法。严格执行“三审”制度,完善钉钉信息报送审批流程,做好政策宣传。
4.主责主业不扎实,为民服务不主动。
一是与盟市监局、社保中心建立数据共享核对机制,常态化开展全盟建缴单位、缴存人群及缴存信息数据质量提升工作,对776家缴存单位信息进行规范,其中115家缴存单位通过数据共享核对完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整改,缴存信息质量有效提升。二是针对1592家未落实住房公积金建缴制度单位按区域进行分类分析,走访企业收集各类群体在建缴方面的疑问、顾虑与建设性建议,常态化将各类群体建缴住房公积金情况列入《季度业务运行分析报告》分析研判,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已新增35家单位共263名职工建缴住房公积金。三是制定印发《阿拉善盟住房公积金催缴管理办法》,中心常态化开展公积金催缴工作,截至2025年2月28日家欠缴6个月以上单位完成清欠,涉及9位贷款职工已实现正常汇缴。
(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依然存在
5.权力运行不规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意识不强。
一是强化贷后管理,加强制度管控,修订《失信人员名单管理办法》、《逾期贷款管理办法》,制定《逾期贷款催收方案》,全流程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二是对存在的30笔逾期贷款进行五级分类研判风险,同时对全盟6847笔存量贷款进行定期风险研判,确保每笔贷款风险均在可控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贷款逾期率已从0.368‰降为0.1‰,低于全国水平0.3‰。三是加强资金存储管理,调整资金调度流程,新修订《阿拉善盟住房公积金中心资金存储管理办法》,防范各类资金风险发生。四是加强资金存储监督,按月对定期资金存储和活期资金开展常态化检查、盘点。截至目前,未发生随意调度情形。五是强化资金风险意识,中心启动问责程序,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对中心主要领导、中心主要领导对相关负责人共开展提醒谈话5人次。
6.担当尽责意识不强,攻坚克难力度不够。
一是制定印发《阿拉善盟住房公积金个人封存账户管理办法》,常态化开展封存账户清理工作,严控长期封存账户增量。截至2024年12月31日,清理长期封存账户共计980户1616万元,占清理总户数的44.41%。二是制定《住房公积金长期封存账户清理工作方案》,自2025年1月起阶段性开展长期封存账户集中清理工作,通过“12329”短信平台、微信公众号、银行网点延伸柜台等渠道宣传长期封存账户清理提示,长期封存账户清存量控增量工作稳步推进。三是严格2025年基数核定资料审核,对低于8%比例缴存的19家缴存单位完成比例调整,其中7家单位将缴存比例调整至8%,12家单位将缴存比例调整至10%,全部建缴单位均按规定缴存比例进行缴存。
7.制度建设有欠缺,内部管理不完善。
一是“123”项制度建设目标。印发《阿拉善盟住房公积金中心制度建设“立改废释”专项工作方案》,锚定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全面梳理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包括29项未经会议研究和应建未建的13项制度)。二是“69”项制度建设落地。经主任办公会审议确定69项制度,形成《制度汇编》,增强了制度的系统性、配套性,为中心各项工作的规范运行提供保障。三是“全方位”制度宣贯。在制度建设推进的同时,开展多层级、多形式的制度宣贯,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集中学习、自学、宣讲等方式,累计学习7次,并将《制度汇编》学习列入年度集中学习计划和目标责任状中,建立长期学习机制。四是“全周期”监督管理。将制度执行监督落实与业务运行同考核,按季开展稽核检查,保证各项制度落实到位,提高中心全体干部职工执行制度的自觉性、主动性。
(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8.落实基层党建责任有偏差,执行党内规章制度不严格。履行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不到位。
一是党支部书记扛牢党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以集中学习的方式组织开展党内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依法依规最大限度地向党内或者党外公开,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认真学习党内法规条例,规范制定组织生活会方案,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2024年,中心党支部被命名为盟直机关堡垒支部。四是党支部书记负总责,对涉事两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明确要求。
9.落实基层党建责任有偏差,执行党内规章制度不严格。执行民主议事决策制度不严格。
一是修订《阿拉善盟住房公积金中心会议制度》,明确各类会议规格、议程、议事规则等内容。二是修订《阿拉善盟住房公积金中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范围、主要程序、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明确15000元“大额度资金使用”额度,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末位发言制度。三是党支部书记对涉及会议记录不规范同志进行提醒谈话,作出具体工作要求。
10.日常监管不力,队伍管理“宽松软”。
一是党支部书记组织召开支委会,专题研究机关事业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工作,明确责任分工。二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和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治生态分析问题整改工作要求,通过学习研讨、典型案例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深入学习近年来住建领域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例以及违纪违法干部警示录、忏悔录以及酒驾醉驾案件,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筑牢拒腐防变防线。三是完善考核机制,健全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内容,加强对重点岗位的监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定期对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盟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我中心对号入座、立行立改,按照整改要求逐条逐项进行整改销号,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下一步,盟住房公积金中心将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责任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逐步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深入做好巡察反馈的“后半篇文章”。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盟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安排、部署,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落实本次巡察提出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统一思想、进一步推进整改。
(二)强化责任担当,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已完成的各项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反馈问题“回潮”反弹,对需要加强巩固和提升的整改任务,以钉钉子精神高质量、高标准抓好贯彻落实,做到久久为功,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
(三)健全制度机制,强化工作执行落实。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完善领导体制、工作体制、管理制度,坚持做到把解决问题和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按照“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的要求,在深层次挖掘问题根源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确保达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杜绝一类问题。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问责,坚决制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进一步将制度变为硬性约束,将制度优势变为治理效能。
(四)用好整改成果,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过程转化为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水平、推动中心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过程,把巡察整改与改进中心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推进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的思路目标和重要举措,坚决把整改目标放在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自治区、盟委决策部署上,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落地落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83-8596332;电子邮箱nmamgjj@163.com。
中共阿拉善盟住房公积金中心支部委员会
2025年3月17日